首页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三、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三、 三、 对《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年7月30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九条中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