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八、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八、 八、 对《兽药进口管理办法》(2007年7月31日农业部、海关总署令第2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作出修改 (一) 删去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 (二) 删去第十四条。 (三) 删去第三十条中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 (四) 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兽药进口申请表可以从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下载。” 七、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