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2022年) 9. 将“三、转基因植物各阶段申报要求”4.7修改为:“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2个及以上转化体杂交获得的转化体组合,应当从生产性试验阶段开始申报安全性评价。 四、 对《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2012年3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作出修改 (三)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三) 9. 将“三、转基因植物各阶段申报要求”4.7修改为:“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2个及以上转化体杂交获得的转化体组合,应当从生产性试验阶段开始申报安全性评价。 四、 对《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2012年3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作出修改 (三) 将第六条修改为:“申请人应当书面保证所申请品种名称在农作物品种审定、品种登记和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中的一致性。”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