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保险条例(2016年)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十八条 农业保险条例(2016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十八条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