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三章 理赔管理 第五节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五节 第三章 理赔管理 第五节 核赔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核赔管理,合理设置核赔权限。原则上,权限应集中至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对查勘报告、损失清单、查勘影像、公示材料等关键要素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实赔案的真实性和定损结果的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