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承保管理 第六条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承保管理 第六条 保险机构在承保前应当以现场、线上等形式宣讲相关惠农政策、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等内容。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可以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保险条款,重点讲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款处理等内容。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