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202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保险机构应当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业务系统中投保信息必录项应当至少包括:
客户信息。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存在特殊情形的,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授权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需留存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同时注明其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关系。
保险标的信息。种植业保险标的数量、品种、地块或村组位置,养殖业保险标的数量、品种、地点位置、标识或有关信息,森林保险标的数量、属性、地点位置等。
其他信息。投保险种、保费金额、保险费率、自缴保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
保险机构应当加强科技应用,可以采用生物识别等技术手段,对标的进行标识并记录,确保投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