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会计处理规定(2014年) (四)

(四) 保险机构应当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栏目前增设“大灾风险利润准备”栏,反映保险机构期末利润准备金余额的情况;同时,在“(四)利润分配”类的“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项目之下增设“提取利润准备”项目,反映保险机构当期按规定提取的利润准备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