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八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八条 军休机构应当推进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医疗、养老、志愿服务等方面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多元服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