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