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四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四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