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988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988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