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业务经营 第二十二条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业务经营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建立再保险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再保险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定重大赔付案件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发生重大赔付时及早识别和应对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