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业务经营 第十二条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业务经营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法》规定,确定当年总自留保险费和每一危险单位自留责任;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保险人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