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1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再保险分出人、再保险接受人和保险经纪人,对在办理再保险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