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条 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报材料,负责整理、汇总全国内河航道应急抢通完成情况,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本年度应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建议。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