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渡船擅自开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