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擅自开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