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以下违法行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的;

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装载危险货物车辆的;

渡船载运应当持有而未持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

渡船同时载运旅客和危险货物过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