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下罚款,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