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渡运时,船员、渡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渡口、渡船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渡船;
掌握渡船的适航状况,了解渡运水域的通航环境,以及有关水文、气象等必要的信息;
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值班;
发现或者发生影响渡运安全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遵守渡口、渡船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渡船;
掌握渡船的适航状况,了解渡运水域的通航环境,以及有关水文、气象等必要的信息;
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值班;
发现或者发生影响渡运安全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尽力救助遇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