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六条 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境内外投资者开展“北向互换通”交易,可以与交易对手签署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主协议或其他协议。境内投资者应当就协议签署情况进行备案。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