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2007年) 2. 内地证劵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其完成香港注册程序的时限,由6个月延长至1年。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2007年) 部门或 2. 内地证劵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其完成香港注册程序的时限,由6个月延长至1年。 部门或 分部门 2. 目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