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2013年)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①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2013年) ①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① 《安排》中,内地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关税领土。 目录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