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008年) (一)

(一) 双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

推进粤港两地开展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应用。成立工作组,争取年内提出两地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