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六条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北向通”参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认购。境内外托管机构应做好衔接,确保在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后,及时为债券持有人办理登记托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