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2011年) (三)

(三) 双方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同意在商标领域增加以下合作内容:

“4.为保障澳门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权益,继续受理其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