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2011年) 3.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2011年) 3. 3. 上述修改将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四) 本协议附件中的“服务提供者”,应符合《安排》附件5《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 金融合作 (一) 支持内地银行在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利用澳门的国际金融平台发展国际业务。 (二) 支持澳门的保险公司设立营业机构或通过参股的方式进入市场,参与和分享内地保险市场的发展。加强双方在保险产品研发、业务经营和运作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四、 旅游合作 (一) 联合提升内地与澳门旅游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内地与澳门旅游市场监管协调机制,规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内地赴澳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 推进内地与澳门旅游海外联合推广工作。联合开发内地与澳门“一程多站”旅游精品线路,有效利用海外旅游展览会联合开展宣传推广,进一步密切两地海外旅游办事处的合作。 (三) 支持内地与澳门旅游企业拓宽合作范畴。鼓励和引导内地与澳门旅游企业和社会资本互相进入对方市场,重点支持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旅行社;加强在旅游科技研发、景区景点… 五、 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卫生检疫、认证认可及标准化管理领域的合作,并据此将《安排》附件6第五条第(二)款第5项增加以下内容: (二)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并据此将《安排》附件6第六条第(二)款第1项增加以下合作内容: (三) 双方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同意在商标领域增加以下合作内容: (四)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创新科技产业领域的合作,并据此将《安排》附件6第九条第三款第(二)项增加第4、5项合作内容为: 六、 附件 七、 生效 附件: 2.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