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0年) 第二章 申报与审查 第八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0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申报与审查 第八条 对涉嫌或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在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期间或消除不良影响前,不受理其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