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六节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六节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六节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二百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对投诉、召回、偏差、自检或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质量监测趋势等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调查的深度和形式应当与风险的级… 第二百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包括: 第二百四十六条 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当有文件记录,并由质量管理部门保存。 第二百四十三条 目录 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