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和核发 第十八条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和核发 第十八条 对有证据表明存在安全性隐患的兽药产品,农业部暂停受理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已受理的,中止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