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五年。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