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一条 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一条 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支持员工参与公司治理,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依法依规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