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2012年) 第四章 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2012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加强典当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管理。典当企业每月应通过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年度要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审核。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