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2012年) 第四章 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2012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加强典当企业档案管理。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到典当企业查验客户档案中有关证件、合同和当票等内容是否齐全、有效;开具的当票、续当凭证内容是否与证件和合同相一致,当票保管联是否存入档案,开具的当票、续当凭证是否与财务报表一致。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