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兵役登记工作规定(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兵役登记工作规定(202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组织公民依法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