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2010年) 4. 加强监管,控制风险。严格控制道德风险,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切实防范虚假注资、恶意收购、套取资金与违规交易。 二、 并购方式、范围、条件及程序 (四) 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2010年) (四) 4. 加强监管,控制风险。严格控制道德风险,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切实防范虚假注资、恶意收购、套取资金与违规交易。 二、 并购方式、范围、条件及程序 (四) 并购方持股比例。境内金融机构最高可按100%持股比例全资并购,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应符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3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一家高风险农村信用社股本总额的比例可以达到20%,因特殊原因持股比例超过20%的,随并购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其持股比例应有计划逐步减持至20%。 引用法条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2003)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