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 八、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范围超出注册地保监局辖区的银行类机构,应当在开展业务的每个保监局辖区指定一家负责机构(以下简称辖区负责机构),相关职责包括: (四) 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 (四) 八、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范围超出注册地保监局辖区的银行类机构,应当在开展业务的每个保监局辖区指定一家负责机构(以下简称辖区负责机构),相关职责包括: (四) 对辖内分支机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合规检查。 (三)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