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六条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视其超越权限以外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数量和其他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