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2012年) (六)

(六) 拓宽融资渠道。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积极利用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市政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公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