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2002年) 一、

一、 继续贯彻好现行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原工商业者的基本生活。各地要对贯彻落实财社字〔1997〕90号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将有关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