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2004年) (二十)

(二十) 完善工作机制。要健全和完善解决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际工作联席会议由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民航总局、统计局、银监会、保监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部际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并建立清欠情况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