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的若干意见(2018年) 十三、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辅助人员、赛事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赛事活动组委会或相应的体育协会,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视情况依纪依规处理。 (3) 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的若干意见(2018年) (3) 十三、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辅助人员、赛事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赛事活动组委会或相应的体育协会,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视情况依纪依规处理。 (3) 以诋毁、谩骂、吐唾沫、打手势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侮辱、侵犯对方相关人员,以推、撞、击、打、踢、踩或其他暴力方式故意伤害对方相关人员等行为;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