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2006年) 六、 继续鼓励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 (二) 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2006年) (二) 六、 继续鼓励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 (二) 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