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2017年) 3.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2017年) 3. 3. 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丰富和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除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外,应当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合同有效;符合物权法有关担保物权的规定的,还应当依法认定其物权效力,以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