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总则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二条 总则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5、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3.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