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 一、 进口废物原料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 (一) 一、 进口废物原料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一) 向中国出口废物原料的境外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及代理机构必须向质检总局提出注册的书面申请,并提供近年来的出口货物环保、质量状况和相关证明等有关文件,经质检总局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方可向中国出口废物原料。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