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 3. 接受授权的认可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 装运前检验 (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 (二) 3. 接受授权的认可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 装运前检验 (二) 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检验机构对指定地域和范围内的进口废物原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实施装运前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出具装运前检验合格报告。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