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 三、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 三、 三、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实行认可程序 (一) 根据《商检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提出申请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检验机构依据《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审查、考核,对… (二) 现行的装运前检验指定机构应于2003年10月1日前,按照《办法》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查)合格后,颁发《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 (三) 经授权的认可机构的职责: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