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2024年) (七)

(七) 优化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平台。充分依托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行政复议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有效发挥各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平台作用,通过在政务中心服务大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信访中心等场所增设窗口、设置智能终端、张贴宣传图解等方式,引导更多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化解,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并积极与行政诉讼调解进行信息对接,实现信息数据和调解经验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承接人民法院委托移交的行政争议调解工作。